【公告】配合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相關規定,落實法定責任通報與校安通報,並進行後續個案輔導處遇,以維護兒少福祉
一、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53、54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8條、家庭暴力防治法第50條及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7條等相關規定,教育人員知悉有疑似危害兒少身心發展之情事者,應即刻進行責任通報,至遲不得超過24小時;違者將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並追究行政責任,合先敘明。
二、責任人員之通報方式,請至衛生福利部「社會安全網-關懷e起來」網站(http://ecare.mohw.gov.tw)完成線上通報,通報時請依網站相關指引進行勾選,俾利選擇正確之通報表單;倘有緊急或危急情事,或於假日前一天下午始進行通報之案件,除須完成線上通報外,建請於知悉後立即以電話通報本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02)89653359轉接案窗口分機2306,俾利相關單位即時介入處遇。
三、貴校進行責任通報時,應注意以下事項:
有關性侵害案件通報,針對未滿18歲之人,犯刑法227條之罪時: 倘兩造學生均為未滿16歲之人,應分別填寫「性侵害案件通報表」,並於「案情陳述」處註明本案為兩小無猜事件,且敘明學生雙方之個人資料(姓名、生日)、聯絡地址及聯絡電話。 倘兩造學生其中1人為未滿16歲而他方為16歲以上未滿18歲之人,對於未滿16歲之人應填寫「性侵害案件通報表」進行法定通報。 兩造學生其中一方16歲以上未滿18歲,以及兩造均為16歲以上未滿18歲而發生合意性交或猥褻行為時,非屬性侵害事件,惟基於兒童少年保護立場,請衡酌相關案情,倘有其他符合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53條各款情事者,仍應填寫「兒少保護案件通報表」進行法定通報。
請貴校應注意1事件1通報原則:若貴校教育人員於輔導個案時或依性平法進行調查過程期間,再度知悉個案於不同時間日期或不同地點與他人發生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應視為新事件,再度至衛福部「社會安全網-關懷e起來」網站進行責任通報,避免違反法規。
任何人對兒童及少年性騷擾,係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第1項第15款之行為,責任通報人員應依法於知悉後24小時內至關懷e起來填寫「兒少保護案件通報表」,於通報單內「受暴類型」處勾選「兒少遭其他不當對待-兒少遭性騷擾、性霸凌」進行通報。
知悉兒少有目睹家庭暴力情事(如目睹家長間之家暴事件),惟兒少本身並未遭受不當對待時,請填寫「成人保護案件通報表」(即通報對象為遭受家暴之成人),並於通報單中「有同住之兒少」處新增家中兒少資料,並勾選「有目睹家庭暴力」。
四、提醒學校須加強法定責任通報與校安通報窗口之橫向聯繫,完成通報後則應進行後續個案輔導處遇,並視個案情況,提供個案及其家庭相關輔導協助,以促進兒少福祉。
五、檢附「教育人員責任通報事件類別暨校安通報類別對照表」、「兒少目睹家庭暴力情事之通報方式」各1份,供貴校參考。
二、責任人員之通報方式,請至衛生福利部「社會安全網-關懷e起來」網站(http://ecare.mohw.gov.tw)完成線上通報,通報時請依網站相關指引進行勾選,俾利選擇正確之通報表單;倘有緊急或危急情事,或於假日前一天下午始進行通報之案件,除須完成線上通報外,建請於知悉後立即以電話通報本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02)89653359轉接案窗口分機2306,俾利相關單位即時介入處遇。
三、貴校進行責任通報時,應注意以下事項:
有關性侵害案件通報,針對未滿18歲之人,犯刑法227條之罪時: 倘兩造學生均為未滿16歲之人,應分別填寫「性侵害案件通報表」,並於「案情陳述」處註明本案為兩小無猜事件,且敘明學生雙方之個人資料(姓名、生日)、聯絡地址及聯絡電話。 倘兩造學生其中1人為未滿16歲而他方為16歲以上未滿18歲之人,對於未滿16歲之人應填寫「性侵害案件通報表」進行法定通報。 兩造學生其中一方16歲以上未滿18歲,以及兩造均為16歲以上未滿18歲而發生合意性交或猥褻行為時,非屬性侵害事件,惟基於兒童少年保護立場,請衡酌相關案情,倘有其他符合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53條各款情事者,仍應填寫「兒少保護案件通報表」進行法定通報。
請貴校應注意1事件1通報原則:若貴校教育人員於輔導個案時或依性平法進行調查過程期間,再度知悉個案於不同時間日期或不同地點與他人發生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應視為新事件,再度至衛福部「社會安全網-關懷e起來」網站進行責任通報,避免違反法規。
任何人對兒童及少年性騷擾,係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第1項第15款之行為,責任通報人員應依法於知悉後24小時內至關懷e起來填寫「兒少保護案件通報表」,於通報單內「受暴類型」處勾選「兒少遭其他不當對待-兒少遭性騷擾、性霸凌」進行通報。
知悉兒少有目睹家庭暴力情事(如目睹家長間之家暴事件),惟兒少本身並未遭受不當對待時,請填寫「成人保護案件通報表」(即通報對象為遭受家暴之成人),並於通報單中「有同住之兒少」處新增家中兒少資料,並勾選「有目睹家庭暴力」。
四、提醒學校須加強法定責任通報與校安通報窗口之橫向聯繫,完成通報後則應進行後續個案輔導處遇,並視個案情況,提供個案及其家庭相關輔導協助,以促進兒少福祉。
五、檢附「教育人員責任通報事件類別暨校安通報類別對照表」、「兒少目睹家庭暴力情事之通報方式」各1份,供貴校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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