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學習工作坊(一)及(二)」(簡稱A1及A2研習)、「數位素養教師增能研習」
1.依據本市「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計畫」及「智慧學習教師初階認證培訓實施計畫」規定,每校須完成所有教師「數位學習工作坊(一)及(二)」(簡稱A1及A2研習)、「數位素養教師增能研習」,且每校每年至少須辦理1場「數位學習公開課」。
2.檢附「教師研習系統-專案名稱」操作手冊1份。
2.檢附「教師研習系統-專案名稱」操作手冊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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