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轉知屏東縣政府(轉知)「屏東縣立光春國民中學飛夢林學園申請 入學輔導及轉銜實施計畫」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屏東縣政府115年9月22日屏府教學字第11551648530號
函辦理。
二、相關申請資訊如下,餘請參考旨揭計畫:
(一)申請資格:因家庭失功能、單親、隔代教養或其他不利
因素,致有中輟之虞、就學情形不佳,經學校及教育處
評估有中介教育輔導需求之男學生,另緊急或特殊個案
亦得依實際需求申請。
(二)申請時間:
1、11月23日至11月30日,申請對象為國小5、6年級暨國
中7、8、9年級學生。
2、4月23日至4月30日,申請對象為國5、6年級暨國中7、
8年級學生。
(三)申請審核通過之學生,函文通知辦理入園報到事宜。
三、若有相關疑問請逕洽光春國中飛夢林學園辦公室,聯絡電
話:(08)7890587。
一、依據屏東縣政府115年9月22日屏府教學字第11551648530號
函辦理。
二、相關申請資訊如下,餘請參考旨揭計畫:
(一)申請資格:因家庭失功能、單親、隔代教養或其他不利
因素,致有中輟之虞、就學情形不佳,經學校及教育處
評估有中介教育輔導需求之男學生,另緊急或特殊個案
亦得依實際需求申請。
(二)申請時間:
1、11月23日至11月30日,申請對象為國小5、6年級暨國
中7、8、9年級學生。
2、4月23日至4月30日,申請對象為國5、6年級暨國中7、
8年級學生。
(三)申請審核通過之學生,函文通知辦理入園報到事宜。
三、若有相關疑問請逕洽光春國中飛夢林學園辦公室,聯絡電
話:(08)7890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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